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研究群暨經典研讀班
學術研究群暨經典研讀班
本案每年分兩期受理,本中心至多補助一年執行期間的相關費用:
(一)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並於六月通知審核結果。-->敬請於截止日一周前將資料送至研發處,以利公文彙整製作。
(二)每年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並於十二月通知審核結果。-->敬請於截止日一周前送至研發處,以利公文彙整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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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要點
- 111年12月1日本中心第八十四次執行委員會議修正,111年12月6日發布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提昇國內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水準並鼓勵學術交流及討論之風氣,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中心補助之定期性學術研究活動分以下兩類:
(一)學術研究群:以補助具有原創性或前瞻性之學術聚會為原則,特別鼓勵跨領域的學術研究主題。
(二)經典研讀班:以補助具有目標性成果之經典或原始材料之學術研讀聚會為限。
三、申請資格:
(一)召集人:擬向本中心申請補助之申請案召集人,須具備服務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助理教授、助研究員或以上之資格。
(二)成員與講員:須具備服務於國內外各公、私立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之教學、研究人員(含退休人員、專案/約聘教師、具博士資格之兼任教師或講師、博士後研究員、博士及博士候選人),或具備相關領域之實務經驗者。
四、成員數以三十人為限,每人以參與單一研究群/研讀班為限。成員、講員變更須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五、本案每年分兩期受理,本中心至多補助一年執行期間的相關費用:
(一)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並於六月通知審核結果。
(二)每年八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並於十二月通知審核結果。
逾期不予受理,必要時本中心得依業務之需求公告延後或延長受理時間。
六、由召集人於申請表格上填妥下列資料,並檢具該文件之電子檔(含WORD及PDF格式),經所屬學校或研究單位發函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一)申請案名稱。
(二)申請案構想的背景、目的及重要性。
(三)申請案的執行方式及預期目標。
(四)召集人、成員及擬邀請的國內外演講者之個人資料表及研究著作目錄。
(五)執行期間所需補助之預算上限為二十萬元,其中包含:國內差旅費/交通費、演講費、兼任助理費、誤餐費、資料影印費等相關雜費。(若邀請國外演講者,僅補助該講者該場次演講費、誤餐費,及從在臺駐點機構至開會地點之交通費,且不得與其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費重複補助。)
七、本中心受理學術研究群、經典研讀班之申請後,由本中心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並送請至少二位專家學者初審,審查小組依初審意見進行複審後核定。
八、計畫執行完畢後,應於最後一次報帳時,繳交電子檔結案報告給本中心。
(一)結案報告內容應包括以下資料,並分開成兩個檔案:
1.每個場次討論之題目及內容摘要、計畫執行之心得或收穫。
2.每個場次之簽到單。
(二)前項第一款之成果將立即公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網站。
九、再次申請之前,應於申請書上詳細說明執行前次計畫後的實際研究成果。(例如:成員於活動中發表的演講相關資料、成員撰寫中之著作、由計劃案發展之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專書、論文集等研究成果之名稱、成員申請通過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名稱及編號等成果。)若召集人及成員曾參與過本作業要點所補助之項目,亦須提出上述成果。
十、本要點經本中心執行委員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