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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畫補助

【專題研究計畫補助】

  • 申請時程
  • 一般型研究計畫(校內專題研究計畫):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文件於所屬院級單位通知受理時間內提出申請。
  •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及蓄積科技部研究計畫:於研究發展處通知受理時間內提出申請(約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

  • 申請資格:
  • 一般型研究計畫(校內專題研究計畫):本校專任教師均能提出申請,研究主題以實務型研究、教學研究與學術發展相關研究為主。
  •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僅限於本校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專任教師。
  • 蓄積國科會研究計畫:近兩年申請國科會計畫未通過者。

  • 補助金額:每案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經費以新臺幣五萬元為原則,並得視當學年度預算額度酌予調整。

  • 計畫執行期間:當年八月一日起,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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