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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轉知「文化部補助出席文化資產相關重要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處理要點」第十點、第十三點,業經文化部於114年12月9日以文授資局綜字第1143012480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來(發)文機關:教育部

主旨:轉知「文化部補助出席文化資產相關重要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處理要點」第十點、第十三點,業經文化部於114年12月9日以文授資局綜字第1143012480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文化部114年12月9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14301271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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