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欲申請教師於10/25前完成線上申請(並請通知研發處),以利後續函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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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主 |
旨: |
114年度本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3年11月1日(星期五)前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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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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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本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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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機構及研究學者資格應分別符合前述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規定。各項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本會網站參閱使用(網頁路徑: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延攬科技人才-補助延攬研究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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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計畫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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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申請機構規定之截止申辦日前,登入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https://www.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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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機構審核通過後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1式2份,於規定期限內函送本會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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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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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如有申請問題,請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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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作業要點及計畫規定,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電話:(02)2737-7561、電子信箱: yth@ns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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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 02) 2737-7590、 7591、 7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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