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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徵求113年度第1梯次「科研創業計畫」

【國科會科研創業計畫】

113年第1梯次徵案說明會北部8/21、南部8/24,請有意申請教師報名參加。
有意申請該計畫團隊,敬請112/8/30先電洽轉知研發處,並請於112/9/18前提繳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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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本會徵求113年度第1梯次「科研創業計畫」,自112年8月25日起至9月25日止受理申請,請查照轉知。
 
明:  
  一、 旨揭計畫目標為將具原創性且有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至市場,提升研發成果商業化之可行性,以達成衍生新創公司或銜接跨部會新創資源接棒育成之目的。
  二、 本計畫徵求公告詳如附件,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機構:
     1、以本會「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之執行機構為提案單位。
     2、其他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本會受補助單位,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進行提案申請。
     3、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應建立初審機制,依徵求公告所列原則篩選申請案。
     (二)補助類別及經費額度:
     1、萌芽案:技術評估具創業潛力,已有初步商業構想者,補助經費額度最高新臺幣(下同)8,000千元 。
     2、拔尖案: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科研產業化平台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始得申請,補助經費額度最高15,000千元。
     (三)其餘規定詳計畫徵求公告說明。
  三、 申請案請透過各科研成果產業化平台於期限內(以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公文函送本會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
     (一)計畫申請名冊、校內初審委員清單(由各科研產業化平台統一填寫)。
     (二)個案構想書,含創業所需之智財清單。
     (三)輔導推薦表(含校內初審委員名冊)。
     (四)獲科研產業化平台推薦申請拔尖案者,應加附投資人評估報告、未來新創公司CEO/COO人選簡歷、創業所需運用智財權已向執行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及智財清單。
     (五)補助科研創業計畫資訊切結書。
  四、 檢附計畫構想書、輔導推薦表、投資方評估報告範本及申請名冊等申請文件各1份。
  五、 計畫申請相關諮詢事宜,請洽計畫辦公室(電話:(02)2737-8129,電子郵件:sci-incubation@stpi.narl.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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