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教師請於4月23日提繳申請資料至研發處彙整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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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主 |
旨: |
本會114年度「智慧醫療產學聯盟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彙整申請者資料並造冊後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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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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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件徵求公告、計畫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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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計畫屬本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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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計畫相關徵求訊息已公布於本會網站,徵案公告及計畫申請書依下列步驟逕行下載:本會首頁/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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