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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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本會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所簽訂三邊科技合作協議,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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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計畫申請書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會、拉方及立方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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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訂自115年1月1日起,以三年期為原則。計畫補助係由三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本會將補助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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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檢送本案徵求之中文申請須知及英文計畫申請表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Li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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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案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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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胡先生,電話:(02)2737-7683。助理:陳嘉苓小姐,電話:(02)2737-7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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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