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進修研習補助

【教師進修研習補助】

  • 申請時程:隨到隨審(研習前須簽請校長核定方能補助)

  • 申請資格:教師參加對專業與學術研究有所助益之二個月內短期專業、實務等課程或訓練活動,可提出補助申請。

  • 補助金額:每學年每人補助上限合計為新臺幣一萬,並得視當學年度預算額度酌予調整。